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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10-18
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
编 号:CQJS-001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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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 |
汽油、对二甲苯、苯、邻二甲苯、正丁醇、丙酮 |
应急物资 |
抗溶性泡沫灭火装置、干粉灭火器、灭火毯、沙子、铁楸、消防桶、安全警示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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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分析 |
火灾和爆炸:危险液体遇静电或摩擦火花、明火极易闪燃,引发燃烧或爆炸,一定半径范围内的建筑物、设备及人员都有可能受到危害的可能,人员会导致轻度烧伤、严重烧伤、冲击波伤害及生命危险。 中毒和窒息: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人员吸入过多挥发性物质,会导致轻度中毒、急性中毒,液体燃烧产生的烟雾会导致人员中毒和窒息,严重时可导致人员昏迷甚至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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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
1.设备老化或设备泄漏; |
事故征兆 |
1.储罐、管线、闸阀、法兰、密封件出现跑、冒、滴、漏; 2.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非防爆工具、通讯,照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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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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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职务 |
对应部门及人员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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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部门经理(或班组长) |
及时了解掌握现场事件发生和发展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小组组织现场抢救、及时上报事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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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当班班组人员 |
负责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处置小组命令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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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人员 |
巡检人员或事故第一发现人 |
负责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对现场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包括关闭阀门、灭火、报警、抢救伤员、切断电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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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根据易燃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灭火、堵漏器材。 2.应急救援工作中,要重点做好切断电源、抢救伤员、隔离现场等工作。 3.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救援人员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 4.非救援人员,应及时疏散到安全地带。 5.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应急物资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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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郑姗 |
审核:张成杰 |
批准:李伯华 |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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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泄漏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
编 号:CQJS-002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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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 |
汽油、对二甲苯、苯、邻二甲苯、正丁醇、丙酮 |
应急物资 |
化学防护服、检测仪、无火花工具、木制堵漏器、应急沙袋、应急管道泵、吸油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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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分析 |
环境污染:危险货物泄漏产生的污染物及次生污染物不仅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也可能通过雨水管网流入长江,造成水体污染; 中毒和窒息: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人员吸入过多挥发性物质,会导致轻度中毒、急性中毒,液体燃烧产生的烟雾会导致人员中毒和窒息,严重时可导致人员昏迷甚至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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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
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 |
事故征兆 |
1.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 2.雷达液位计高、低液位监控报警
3.阀门故障或错误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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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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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职务 |
对应部门及人员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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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部门经理(或班组长) |
及时了解掌握现场事件发生和发展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小组组织现场抢救、及时上报事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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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当班班组人员 |
负责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处置小组命令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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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人员 |
巡检人员或事故第一发现人 |
负责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对现场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控制泄漏源及泄漏物,包括关闭阀门、报警、堵漏、收集(吸附、筑堤、挖坑)、阻挡、转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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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针对泄漏储罐、管道及泄漏物的性质等情况,选用适合的堵漏器具,在充分考虑防护措施后迅速实施堵漏。 2.应急救援工作中,要重点做好切断电源、抢救伤员、隔离现场、防止环境污染等工作。 3.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救援人员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 4.非救援人员,应及时疏散到安全地带。 5.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应急物资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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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郑姗 |
审核:张成杰 |
批准:李伯华 |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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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
编 号:CQJS-003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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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 |
汽油、对二甲苯、苯、邻二甲苯、正丁醇、丙酮 |
应急物资 |
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医用急救箱、折叠式担架、防化手套、防化靴、化学防护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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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分析 |
汽油为麻醉性毒物,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误将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对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苯被确认为人类致癌物,吸入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重者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 邻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正丁醇对眼、鼻、喉部有刺激作用。麻醉作用,引起头痛、头晕和嗜睡,手部接触可以引起接触性皮炎。 这些有毒物质经吸入、误服、皮肤吸收等会导致轻度中毒、急性中毒,严重时可导致人员昏迷甚至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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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
1.受限作业空间条件不达标; |
事故征兆 |
1.受限作业空间有毒、可燃气体浓度超标; 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不规范或未佩戴; 3.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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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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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职务 |
对应部门及人员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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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部门经理(或班组长) |
及时了解掌握现场事件发生和发展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小组组织现场抢救、及时上报事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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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当班班组人员 |
负责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处置小组命令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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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人员 |
巡检人员或事故第一发现人 |
负责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对现场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立即将中毒者转移至上风向或侧上风向空气无污染区域,并进行紧急救治;伤势严重者立即送医院观察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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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 2.现场发现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紧急撤离; 3.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等次生事故 4.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应急物资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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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郑姗 |
审核:张成杰 |
批准:李伯华 |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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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
编 号:CQJS-004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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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 |
高低压动力、照明系统、电气设备、临时用电线路、雷雨天气时防雷设施 |
应急物资 |
医用急救箱、折叠式担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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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分析 |
高压、低压动力、照明系统遍布全库区,若遇电气设备缺陷、不合规范、违章检修等因素,均可能发生直接触电伤害事故,严重时可致人死亡。 电气设备和使用电动工具漏电,人员触碰其金属外壳时均有导致人员二次触电的危险; 雷雨天气,防雷设施无定期检测或失效,亦会使人员遭受雷击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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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
1.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等不符合相关规范; |
事故征兆 |
1.电气设备缺陷、不合规范; 2.设备接地保护不良或失效; 3.电工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 4.电气设备检维修工作中违反电气检修规程; 5.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设置; 6.人员误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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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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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职务 |
对应部门及人员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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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部门经理(或班组长) |
及时了解掌握现场事件发生和发展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小组组织现场抢救、及时上报事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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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当班班组人员 |
负责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处置小组命令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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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人员 |
巡检人员或事故第一发现人 |
负责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对现场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发现触电者,首先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基本方法:关闭电源开关、用干燥绝缘木棒、塑料棒等物件拨离电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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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未采取绝缘措施触或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并且救护人身体部位及所穿的鞋不能潮湿,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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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郑姗 |
审核:张成杰 |
批准:李伯华 |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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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
编 号:CQJS-005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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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区域 |
火车、汽车装卸平台 |
应急物资 |
医用急救箱、折叠式担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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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分析 |
危险化学品运输主要由火车槽车和汽车罐车完成,进入储罐区的车辆,由于视野受阻、车况不好、路况缺陷、道路安全设施不全、司机违章操作、行人违章等原因可能导致车辆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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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
1.车辆违反交规;
3.操作人员过失或偶然事件 4.道路不符合安全要求; |
事故征兆 |
1.车辆违章驾驶; 2.驾驶人员、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 3.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4.人员过失或偶然事件; 5.车辆出现故障:刹车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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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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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职务 |
对应部门及人员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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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部门经理(或班组长) |
及时了解掌握现场事件发生和发展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小组组织现场抢救、及时上报事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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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当班班组人员 |
负责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处置小组命令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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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人员 |
巡检人员或事故第一发现人 |
负责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对现场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迅速抢救伤员,移至安全区域进行急救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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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现场施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应急知识和能力,确保救治得体有效。 2.骨折伤员未经包扎,不可轻易移动,以免加重伤势, 3.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人员在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要建立警戒区域,阻止疏导围观员工及外来司机,以免堵塞救援通道或造成现场混乱,导致次生事故发生; 4.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分析调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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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郑姗 |
审核:张成杰 |
批准:李伯华 |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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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
编 号:CQJS-006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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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区域 |
一库区 |
应急物资 |
详见应急物资配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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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分析 |
当自然灾害事故出现后易产生次生、衍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隐患。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重大经营影响和(或)重大声誉及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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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分析 |
1.自然原因;
2.人为原因; |
事故征兆 |
1.长江流域降水时间长,降水量大,多暴雨; 2.降水面积大,导致山洪暴发, 3.河堤决口,水库溃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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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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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职务 |
对应部门及人员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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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部门经理(或班组长) |
及时了解掌握现场事件发生和发展情况,指挥应急处置小组组织现场抢救、及时上报事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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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当班班组人员 |
负责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及应急处置小组命令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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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人员 |
巡检人员或事故第一发现人 |
负责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处置方案对现场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一切收、发、转货物生产作业,关闭各种正在运行的设备设施,关闭所有储罐的进、出口阀门和各个相关雨水阀门。并切断生产用电,但须保证消防和应急广播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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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发生自然灾害后,情况变化快,会产生其它次生灾害,应随时准备启动其它相关预案。 2.时刻关注风向变化,调整战斗位置。 3.应急救援工作中,要重点做好切断电源、抢救伤员、隔离现场、防止环境污染等工作。 4.参加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救援人员在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 5.非救援人员,应及时疏散到安全地带。 6.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应急物资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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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郑姗 |
审核:张成杰 |
批准:李伯华 |
生效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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